为进一步激励MPA研究生夯实学业基础、严守纪律规矩、积极参与集体建设与实践活动,全面提升研究生学业素养与综合能力,助力研究生高质量成长成才,参照《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(2020修订)、《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试行办法(修订)》(徐医大研字〔2020〕12号)及《徐州医科大学MPA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(试行)》(徐医大MPA〔2026〕3号)等相关规定,现启动本学年MPA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
1.评选范围:2025级在籍MPA研究生,休学、保留学籍人员不参与本次评选。
2.评选比例:获评人数不超过2025级MPA在读总人数的30%。
二、参评基本条件
1.政治素养过硬: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校纪校规,思想端正、作风优良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。
2.学业纪律达标:严格遵守教学管理规定,学业成绩优异,无任何不及格、补考课程,学业基础扎实。
3.积极参与集体活动:主动投身学术交流、实践调研、志愿服务、科创竞赛等集体活动。
三、一票否决情形
凡参评学生存在以下任一情况,直接取消本次评选资格:
1. 存在考试作弊、论文抄袭、学术造假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;
2. 在校期间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;
3. 未按学校规定按时、足额交纳学费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个人自主申报:符合参评条件的2025 级 MPA 学生对照评选标准下载附件,10 月 8 日前报送 MPA 教育中心完成初次申报。
2.中心初筛:MPA 教育中心充分听取师生意见,对申报人员资格、材料真实性及综合表现审核,择优确定初审通过名单。
3.提交正式材料:初审通过人员完成导师签字,将签字完备的纸质版及电子扫描版申报材料报送MPA 教育中心,接受复审。
4.公示及上报:MPA 教育中心对提交材料开展复审,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;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管理学院进行最终审核。
五、表彰奖励措施
1.荣誉表彰:为获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,并向学生所在工作单位发送评优喜报。
2.发展赋能:获评学生可优先获得学术会议参会、公共部门实践项目参与等推荐资格。
3.事迹宣传:获评学生个人荣誉及先进事迹将录入《徐医MPA菁英学子名录》,予以宣传展示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孙老师、朱老师
电话:0516-83263905
徐州医科大学MPA教育中心
2026年9月28日